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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卫计委新增独资医院审批权
发布时间:2014/9/30 责任编辑: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的海南省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今年7月,海南省卫生厅与省计划生育委员会合并成立海南省卫生计生委员会(简称“卫计委”),主管全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近日,省政府印发《海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明确了合并后的部分内容。 合并后的卫计委,将取消医疗机构服务绩效评价等技术管理职责,交由社会组织承担。同时,减少对所属医疗机构微观管理和直接管理,落实医疗机构法人自主权。将原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研究拟订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及人口政策职责划转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同时新增了除利用新材料、新工艺和新化学物质生产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的审批;港、澳、台等境外投资者在本省设置独资医院的审批;按国家标准,组织我省全国卫生县城、全国卫生乡镇评审工作;按国家标准,组织我省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评审工作等职责。 根据上述职责,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内设16个处级职能机构和省中医药管理局、省医疗保健局,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行政编制114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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