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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登记管理办法出台在即
发布时间:2015/2/13 责任编辑:
继国家级信托登记平台落户上海自贸区之后,备受业内关注的《信托登记管理办法》业已成型,或将于近期出台。 记者11日从多家信托公司人士处获悉,办法是在先前的讨论稿基础之上,再次征询涉事各方建议之后成型的。包括成立前的预登记环节在内,新办法基本按照信托产品“从生到死”分类分期进行全方位登记在册。对此,专家称,资金类信托流转将很快在全国铺开,但涉及物权等财产类信托仍需相关法律进一步修改明确。 信托登记,即信托登记机构对不同信托项下的产品信息、收益权信息、特定财产、财产权利及其变动记录并公示的行为。长久以来,信托登记制度和信托受益权转让平台缺失,成为约束信托产品流动的重要因素。 对此,用益信托研究员帅国让认为,先前北京、上海、天津、深圳等城市以及中债登和相关信托公司等机构,纷纷争抢全国性信托登记平台的归属地。其实,更重要的是信托登记制度软件建设,只有二者结合起来才能使万亿规模的信托非标资产得以科学监管并有序流转。 不过,一不愿具名的信托人士直言,如果只简单进行产品登记,全国能很快铺开。但涉及不动产等财产类信托仍需法律修改明确。因为我国《信托法》只规定信托财产仅仅是委托人委托给受托人信托公司,而非财产权的转移。此次新办法仅是银监会出的条文,与物权法、合同法等一旦发生对抗,显然法律的权威性更强。 上述信托人士进一步解释,以财富传承信托产品为例,如果委托人把自己的房产委托给信托公司,产品到期后传承给受益人。可房本上仍是当初委托人的名字,如果中途出现反悔情况,往往要考虑物权法而使信托受益人利益大打折扣。“长期还是需要修订《信托法》。”该人士建议。 (据新华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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