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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东盟签署自贸区升级协议《议定书》
发布时间:2015/11/23 责任编辑:
新华社北京11月22日电 据商务部网站消息,商务部部长高虎城与东盟十国部长22日在马来西亚吉隆坡正式签署中国—东盟自贸区升级谈判成果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与东南亚国家联盟关于修订〈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及项下部分协议的议定书》。 《议定书》是我国在现有自贸区基础上完成的第一个升级协议,涵盖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经济技术合作等领域,是对原有协定的丰富、完善、补充和提升。 例如在服务贸易方面,商务部国际司负责人表示,我国在集中工程、建筑工程、证券、旅行社和旅游经营者等部门做出改进承诺。东盟各国在商业、通讯、建筑、教育、环境、金融、旅游、运输等8个部门的约70个分部门向我国做出更高水平的开放承诺。双方的具体改进措施包括扩大服务开放领域,允许对方设立独资或合资企业,放宽设立公司的股比限制,扩大经营范围,减少地域限制等。 商务部表示,《议定书》的达成和签署,将为双方经济发展提供新的助力,加快建设更为紧密的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推动实现2020年双边贸易额达到1万亿美元的目标,并将促进《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谈判和亚太自由贸易区的建设进程。 中国—东盟自贸区是我国对外商谈的第一个也是最大的自贸区,于2002年开始实施“早期收获”,2010年全面建成。在自贸区各项优惠政策的促进下,中国与东盟双边贸易从2002年的548亿美元增长至2014年的4804亿美元,双向投资从2003年的33.7亿美元增长至2014年的122亿美元。目前,中国是东盟最大的贸易伙伴,东盟是中国第三大贸易伙伴,双方累计相互投资已超过1500亿美元。 据了解,为进一步提高本地区贸易投资自由化和便利化水平,2013年10月,李克强总理在中国—东盟领导人会议上倡议启动中国—东盟自贸区升级谈判。2014年8月,中国—东盟经贸部长会议正式宣布启动升级谈判。经过4轮谈判,双方于近日就《议定书》内容达成一致。 延伸 阅读 中国与东盟关系发展中的“首次”与“第一” 中国与东盟自1991年开始对话进程。1996年7月,中国成为东盟全面对话伙伴国。 1997年12月,首次中国-东盟领导人会议发表《联合宣言》,确定了面向21世纪的睦邻互信伙伴关系。 2002年11月,双方签署了《中国与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确定了2010年建成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目标。中国作为域外国家第一个确定同东盟建立自贸区。2010年1月,中国-东盟自贸区如期全面建成。 2003年10月,第七次中国-东盟领导人会议期间,双方签署了《面向和平与繁荣的战略伙伴关系联合宣言》。在这次会议上,中国正式加入《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中国作为域外国家第一个与东盟结成战略伙伴、第一个加入《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 2004年11月,中国第一个举办东盟博览会暨商务和投资峰会。当年双边贸易额首次突破1000亿美元,提前一年实现既定目标。 2013年10月,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访问东南亚国家,首次提出与东盟携手建设更加紧密的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推动缔结中国-东盟国家睦邻友好合作条约、倡议筹建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共同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等重大倡议。 同月,李克强总理提出了中国-东盟未来十年的“2+7合作框架”,即在深化战略互信、聚焦经济发展两点共识的基础上,推进政治、经贸、互联互通、金融、海上、安全、人文七个领域的合作。 2014年9月,中国-东盟自贸区升级版谈判启动,旨在深化地区经济融合的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也已从程序磋商进入实质性谈判阶段。 2015年10月,首次中国-东盟防长非正式会晤和首次中国-东盟执法安全合作部长级对话在华举行。 (新华社北京11月20日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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