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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 国内贸易
将基本实现粤港粤澳服务贸易自由化
发布时间:2014/12/19 责任编辑:
据新华社香港12月18日电 (记者苏晓 王小旎)《关于内地在广东与香港基本实现服务贸易自由化的协议》18日在港签署,《协议》即日生效并在2015年3月1日实施。 《协议》是香港特区政府与商务部在《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框架下签署的新协议,也是内地首份参照国际标准,以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方式制定的自由贸易协议,开放的深度和广度都超出以往的CEPA措施。 据新华社澳门12月18日电 (记者张雅诗)《关于内地在广东与澳门基本实现服务贸易自由化的协议》18日在澳门签署,协议2015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 这是一份澳门特区政府与商务部在《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框架下签署的新协议,也是内地首次以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方式制定的自由贸易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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